”百人计划” 启明星类创业项目
2019-05-05
申报条件
申请人一般需在海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内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相当于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若已在我区注册成立公司的,公司注册时间需在1年内,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成果为国际、国内先进或填补国内空白;
2.创业项目为我区鼓励发展类重点产业,主要包括信息服务、人工智能、节能环保、医疗器械、新能源、新材料和文化创意、生物医药等;
3.创业项目已处于研发后期、或产业化初期阶段,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前景,已进入产业化中后期创业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申报材料
1.《杭州市上城区“百人计划”创业项目申报表》;
2.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3.护照复印件(外籍人士提供);
4.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奖励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5.人才资质、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
6.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其他事项
1.“百人计划”创业企业申请资金时,申请人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除专业投资机构投资所持股权比例外,创业人才原则上为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
2.“百人计划”创业人才企业财政收入级次必须在上城区;